跌惨了!私募大佬但斌被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信息显示,投资人阎某将东方港湾告上法庭,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私募基金推介材料片面夸大其产品收益;二是某私募基金产生较大亏损。对此法院认为,申请人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因此驳回阎某的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港湾是知名基金经理但斌执掌的百亿级私募,2023年以22%的平均收益率成为当年的百亿级私募冠军。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投资人起诉背后不仅反映出当前私募机构面临的业绩压力,也为管理人敲响了警钟,后续私募需以投资人利益为先,“专业+服务”两条腿走路。
01投资人起诉东方港湾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关于阎某与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阎某称东方港湾夸大宣传、怠于履行管理人职责,在管理某私募基金期间严重违反信义义务,给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
从阎某的申辩理由来看,东方港湾提供的某私募基金推介材料片面夸大其产品收益,未充分披露风险。与此同时,东方港湾对于某私募基金的巨额亏损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某私募基金的亏损完全是由于公司怠于履行管理职责、违背信义义务所造成的。
东方港湾则反驳称,首先,包括仲裁条款在内的《基金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投资者收到了相关风险提示,并通过代销机构某证券电子平台以电子签约方式签署了《风险揭示书》,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是投资者等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其次,关于以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东方港湾及代销机构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提示投资人注意,尽到了充分提示的义务,相关条款字体已经加粗,“风险揭示”部分另有单独提示。最后,阎某作为投资人绝非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不能只接受投资收益、拒绝承担投资损失。
对此,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本案《基金合同》关于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条款进行了加粗加黑,仲裁协议内容系单独一章节,文字表述清楚易懂,且放置于合同文本最后部分,起到了提示的作用,本案的仲裁条款应为有效的仲裁条款。涉案纠纷应由仲裁条款明确约定的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主张系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驳回阎某的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港湾是知名基金经理但斌执掌的百亿级私募,2023年以22%的平均收益率成为当年的百亿级私募冠军。不过,从该私募旗下产品的具体情况来看,确实有部分产品业绩不佳。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月26日,东方港湾旗下多只产品净值在0.7元左右徘徊,部分产品成立三年多来不仅未实现正收益,还亏损近30%。
02私募整体业绩承压
多位私募市场人士向记者透露:“东方港湾被起诉背后,其实是主观多头策略私募业绩承压的缩影。尤其是去年以来,多家百亿级私募业绩调整剧烈,投资人的不满情绪有所升温。”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以来市场震荡依旧,诸多头部私募净值显著调整。
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月26日,汉和资本旗下多只产品单位净值跌至0.7元以下,近一年回撤超17%,慎知资产旗下多只产品近一年以来回撤更是超25%。
与此同时,此前自立门户的诸多知名私募创始人表现也不尽如人意。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月26日,合远基金旗下部分产品净值已经跌破0.8元;截至1月19日,运舟资本旗下多只产品净值也跌至0.65元附近。
03“专业+服务”两条腿走路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去年以来,市场与环境愈发复杂,主观多头策略投资难度明显提升,投资人对主观多头私募的信任度也在下降。因此,除了在投研层面不断进化以外,管理人还应该在投资者服务、合规等层面守好底线。
卓德投资副总经理李进表示,市场震荡期,亦是行业发展的转折点,未来私募行业将逐步踏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私募应坚持“专业+服务”两条腿走路,不仅要持续提高投研水平,还要重视经营层面的综合能力,比如避免“一言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从业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投资者陪伴等,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夯实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
“市场上涨时皆大欢喜,市场调整时投资人更需要陪伴。”北京某百亿级量化私募高管也称,为了引导投资人长期持有,公司专门设置了财富研究院,聚焦投资人在策略、市场、产品等方面的困惑进行深度研究,以专业视角和内容提升投资人持有体验,做好投后服务。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李耿光 校审 谭录岗
监制 舒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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